探索与争鸣 ›› 1994, Vol. 1 ›› Issue (11): 7-.
• 论文 • 上一篇 下一篇
郭道晖
出版日期:
发布日期:
Online:
Published:
摘要: 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形式”(马克思语)。我国素来不重视程序.特别不重视行政程序。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只是要转换行政职能,而且还要转换行政职能的行使方式与步骤,使其规范化,合理化、民主化、高效化。所以.行政程序立法是当前行政立法中一项甚为迫切的工作。
郭道晖. 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民主化与法治化的保障[J]. 探索与争鸣, 1994(11): 7-.
0 / 推荐 / 导出引用
链接本文: https://www.tsyzm.com/CN/Y1994/V1/I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