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 ›› 1994, Vol. 1 ›› Issue (1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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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民主化与法治化的保障

郭道晖   

  • 出版日期:1994-11-01 发布日期:1994-11-01
  • Online:1994-11-01 Published:1994-11-01

摘要: 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形式”(马克思语)。我国素来不重视程序.特别不重视行政程序。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只是要转换行政职能,而且还要转换行政职能的行使方式与步骤,使其规范化,合理化、民主化、高效化。所以.行政程序立法是当前行政立法中一项甚为迫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