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 ›› 1995, Vol. 1 ›› Issue (1): 34-.
• 论文 • 上一篇 下一篇
刘宪权
出版日期:
发布日期:
Online:
Published:
摘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已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时下理论上有一种观念上的误区,即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调整主要依靠民法、经济法及行政法等.但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刑法的功能非但不能削弱,而必须强化,这是因为:调整市场经济的运作固然离不开其他法律,但刑法从惩罚犯罪的强制性角度出发,
关键词: 市场经济 , 刑法 , 法制经济 , 中国 , 经济秩序 
刘宪权. 市场经济离不开刑法的调整[J]. 探索与争鸣, 1995(1): 34-.
0 / 推荐 / 导出引用
链接本文: https://www.tsyzm.com/CN/Y1995/V1/I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