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 ›› 2002, Vol. 1 ›› Issue (0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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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竹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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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司法的学术研究长期以来一直被学界所?忽视。在1996年以前,除了人们一直关注的如证据?的认证等一类司法技术的研究外,已有的少量研究?成果多表现为对 “人民司法”的简单描述和对国外?司法制度的介绍。司法未成为学者们的研究旨趣, 现代国家的治理主要依靠的是法律这个价值 。 甚至未进入其研究视野的原因,一方面与人们对司 法 “形而下”的理解相关,在这个意义上,司法仅被理解为是一个操作技术层面的事情;另一个方面,由于传统中国伦理型社会的 “人治”特征使司 法在结构和功能上都处于社会的边缘地位,而开始 于近代的社会转型,其内在逻辑又使司法的现代化 置于民族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之后,因此这种研究 状态又主要与中国历史运动的逻辑需求尚未凸现司 法的重要性相关。此外,它还与我国社会科学的学 科分类有关,在相关学科中,政治学由于固守着 “热衷于非正式的过程,而不关心正式结构”的研 究传统,很少涉及司法问题,认为这主要是法学研究的领域。而法学学科也仅在法理学中部分涉及司法,并没有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进行研究。
程竹汝. 政治学应关注司法改革[J]. 探索与争鸣, 2002(0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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