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夏业良
2004(2): 5-6.
教育本该是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理应保证每一个公民都有接受国民教育的合法权利。然而,当腐败渗进教育领域后,教育的公平公正被打破了。教育寻租,即为某些分管教育和学校的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假以各种手段谋取个人的种种好处。如,子女入学,学历与职称的评定等等。这些已构成了近年来广大群众对教育腐败不满的重要社会原因之一。教育寻租的表现形式及其来龙去脉究竟如何?本刊特邀4位专家对此进行理论分析,以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和讨论。——主诗人:任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