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董亚珍|刘铮
2005(8): 28-31.
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不利于农民利益的保护及其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不利于外来资金的注入等,已经阻碍了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应当实行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即充分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促进形成规模化经营。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配套的制度安排:在法律上明确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自主支配;提高城市化水平,为离开土地的农民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彻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城乡人口统一管理;实行积极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进入第二、第三产业;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实施农业领域的经营准入制度,提高稀缺资源的利用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使土地使用权以“资本”形态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