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孔子“礼之用,和为贵”、荀子“义分则和”思想为文本根据,指出儒家关于“和”与“礼”的关系是,“和是礼中所有”,是“礼”作为等级制度的内在结构性功能;荀子用“分”与“和”表述“礼”与“和”的关系,则从制度伦理的层面上回答了社会怎样才能实现和谐,进而提出了“义分则和”思想,即合宜的制度安排是达至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儒家智慧,具有达古通今的普遍意义,也是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当确立的基本理念。
关键词:
朱贻庭. 义分则和——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儒家智慧[J]. 探索与争鸣, 2005(8):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