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 ›› 2006, Vol. 1 ›› Issue (9):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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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责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颜克高   

  • 出版日期:2006-09-20 发布日期:2006-09-20
  • Online:2006-09-20 Published:2006-09-20

摘要: 根据非营利组织的特性与社会责任的本质内涵,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责任可以界定为:环保责任、慈善救助责任、市场监督责任、文教责任、民主监督责任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责任与和谐社会的内涵具有一致性,非营利组织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和功能的正常发挥将会极大地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 社会责任, 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