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 ›› 2007, Vol. 1 ›› Issue (1):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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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的新观念——纪检监察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

朱铭元   

  • 出版日期:2007-01-01 发布日期:2007-01-01
  • Online:2007-01-01 Published:2007-01-01

摘要: 纪检监察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面对的问题,这种转化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研究证据的转化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保护个人权利和实现刑法目的的关系。在实践中,对实物证据和亲笔陈述的言词证据的转化只须进行程序性审查;谈话笔录的言词证据的转化要进行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双重审查方法;纪检监察机关超越权限收集的证据不影响证据的效力,可以转化为刑事证据。纪检监察违法收集的证据一般不能进行转化。

关键词: 纪检监察证据, 刑事证据, 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