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汉代皇权与相权关系的演变以及监督权的实施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古代集权、制衡与监督之间关系的基本特点。就总体而言,西汉在武帝之前,皇权与相权之间,是有制衡的;而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之间,也是有制衡的;西汉的中央集权,正是建立在这样的权力制衡的基础之上的。武帝削弱相权,首先是使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制衡被消解了,遂使郡一级权力成为皇权的直接延伸。集权过度,导致对权力的制衡与监督失效,由此造成了中央对地方的失控,最终是国家对整个社会的失控。两汉以后的官制甚重制衡。首先是中央对地方的制衡,其特点是将地方的事权,不断收归中央。而制衡的另一方面,一是将相权不断分解,二是将中央各主管部门的事权不断分解。由分权制衡造成的制度上的形格势禁,的确达到了权力制衡的效果;而严密的监察制度,始能于有效的制衡中发挥作用。
关键词:
关键词:集权,
制衡,
监督,
宫廷政治,
豪强
程念祺. 集权、制衡与监督——以汉代为中心[J]. 探索与争鸣, 2009(12):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