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会议
李步云, 顾功耘, 季卫东, 孙笑侠, 何勤华
2015(1): 14-23.
早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就正式提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被写入宪法。当时,社会各界无不欢欣鼓舞,热切期盼法治时代的到来。其后的十多年间,中国法治建设虽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距离。随着中国社会深度转型,人民的法治需求越来越强烈。在此背景下,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应民意,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相比十几年前,社会各界变得更加理性,大家在欣喜的同时,也迫切希望依法治国战略能够尽快得到全面落实。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意义重大;而依法治国的落实、法治中国的建成,其意义将更为重大。为了准确理解中国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与现实内涵,探讨如何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本刊编辑部约请了国内多位知名法学学者撰文,希望推动学界继续就此问题作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