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 ›› 2016, Vol. 1 ›› Issue (8): 9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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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有节制的干预——克服私有制市场失灵和公有制计划失灵的一种选择

张旭昆   

  • 出版日期:2016-08-20 发布日期:2016-08-20
  • Online:2016-08-20 Published:2016-08-20

摘要: 由于存在私有制市场失灵和公有制计划失灵,因此需要一定的有节制的政府干预,干预的选择之一就是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基本原则有三:一是坚持让市场经济唱主角;二是在不会出现市场失灵的行业里,坚持以私有民营企业为主体和主导;三是即便出现了市场失灵,也并非要通过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来解决,而是可以采用包括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种政府干预措施,政府从各种干预措施中择优选之。谨慎稳妥地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尽最大努力同时发挥纯粹私有民营企业、纯粹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各自的优势,有助于真正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私有制市场失灵, 公有制计划失灵, 混合所有制, 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