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十九大在阐明社会主要矛盾时,提出解决不平衡的问题。在中国,在新时代,重要的是建设新型的平衡观。由果追因,解决不平衡要找出不平衡的原因。变化是绝对的。变不是打破社会平衡,而是促成社会平衡。这取决于社会变迁规模、方向、性质、参与的具体类型。分类是为了区别对待。区别对待则是为了正确处理平衡与不平衡。从宇宙大环境看,不平衡是绝对的,但从一个局部看,还是平衡为上。平衡是相对的,这相对的平衡正是社会发展的条件、氛围、手段和目的。现阶段应该在抛弃“兼顾公平论”、端正指导思想的前提下,从创新社会治理、调整社会结构、完善社会法、改进社会工作等方面入手实现社会平衡。
关键词:
社会变迁分类,
社会治理原则,
差大分裂论,
社会法细化,
社会结构匀称
邓伟志. 论社会平衡[J]. 探索与争鸣, 2017(12):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