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 ›› 2017, Vol. 1 ›› Issue (12):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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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平衡

邓伟志   

  • 出版日期:2017-12-20 发布日期:2017-12-20
  • Online:2017-12-20 Published:2017-12-20

摘要: 中共十九大在阐明社会主要矛盾时,提出解决不平衡的问题。在中国,在新时代,重要的是建设新型的平衡观。由果追因,解决不平衡要找出不平衡的原因。变化是绝对的。变不是打破社会平衡,而是促成社会平衡。这取决于社会变迁规模、方向、性质、参与的具体类型。分类是为了区别对待。区别对待则是为了正确处理平衡与不平衡。从宇宙大环境看,不平衡是绝对的,但从一个局部看,还是平衡为上。平衡是相对的,这相对的平衡正是社会发展的条件、氛围、手段和目的。现阶段应该在抛弃“兼顾公平论”、端正指导思想的前提下,从创新社会治理、调整社会结构、完善社会法、改进社会工作等方面入手实现社会平衡。

关键词: 社会变迁分类, 社会治理原则, 差大分裂论, 社会法细化, 社会结构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