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定性,本质上是产业政策弥补"市场失灵"的信息基础。而当前产业政策问题、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之间的不一致性,即产业创新条件下的信息不确定性,导致政策目标精准定位的先天困难。当产业发展的目标从赶超转向创新驱动,决策目标和前景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深度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需要重新梳理决策主体和政策过程模式。基于产业政策的由来、演变和逻辑的分析,特别是赶超型经济体和权威政府在实施产业政策时的信息条件,产业政策的决策模式可以分为四种类型:渐进调适型、理性设计型、市场协作型、国家战略型。不同的决策参与主体根据其拥有的信息优势,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政策进行决策,实行各自的问责方式。如此,转型期的产业政策决策才有可能形成制度化的良性改进,逐渐夯实市场和创新的制度性基础。
关键词:
产业政策,
决策模式,
政策过程,
不确定性,
问责机制,
制度化;
陈玲. 产业政策决策如何迎面“深度不确定性”[J]. 探索与争鸣, 2017(2): 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