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关于经济与金融转型问题的研究缺乏系统性和历史观,大多都是就事论事,改革举措治标而不治本。资金是社会稀缺资源的支配和使用权,金融资源的配置决定了社会资源的配置,中国金融体系的扭曲造成了中国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失衡。中国经济转型的三重内在规定性(开发内部消费市场、加快产业升级和消费服务业发展、加快供给侧改革),对金融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需要构建稳定的货币信用环境、个人和企业信用的共享数据库、规范有序使用私密信息的法律体系,健全金融“普惠性”的基础制度。功能良好的金融体系还需要健全的基础性经济制度的保障。当前金融业面临严重的“资产荒”,而“资产荒”首先是“好企业荒”。为此,需要培育有效率的企业组织,拓宽产业投资渠道,为优秀企业家人才和金融投资家人才提供更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之退出金融的第二财政功能与信用担保。
关键词:
经济转型,
金融转型,
金融服务实体,
基础条件,
政府职能转换
潘英丽. 中国经济与金融转型的基础条件[J]. 探索与争鸣, 2019(2): 10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