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国家、社会都需要中立、公正、权威的各类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履行预防纠纷、裁判是非、定纷止争、维系社会的职能,此类机制可被概念化为中人机制。中人机制是裁判机制的上位概念,是中观、中间、中距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任何相对公正、稳定、和谐的社会系统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构成性因素,其法治化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现代化具有不可或缺的枢轴性意义。当前,我国的中人机制尚未全面实现法治化转型,不能全面适应治理现代化的需要,这也是国家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诸多问题的主因之一。为此,应在价值理念、治理哲学层面加以反思,改进顶层设计、加强制度供给,在现行基本制度框架下推进若干“实质性小改革”,以中人机制的法治化、高效能促进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
中人机制,
法治化,
深化改革,
治理现代化,
定纷止争
陈步雷. 中人机制法治化: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J]. 探索与争鸣, 2019(8): 160-169.
Chen Bulei.
Legalization of the “Intermediary Mechanism”: An Important Breakthrough for Deepening the All-round Reform
[J].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2019(8): 16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