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会议
2021(3): 4-34.
当今社会正步入深度算法社会,算法技术影响下的社会结构正发生深刻变革,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连接方式逐渐被重新定义。与算法共生、与算法同行,成为算法社会必然的发展趋势。随着这一趋势的不断演进,信息和知识呈现出高度集中和规模化的趋势。这一方面使社会步入算法福利时代,打破了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文化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效率大大提升;另一方面,算法的强势崛起及在各类场景的广泛应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人类的替代和主宰,每个个体都成为被算法规训的“数字人”,社会分歧也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面对算法时代的新趋势、新现象,社会如何思考算法,个体和文化如何应对“算法化”的生活,是当下人文社会科学界研究绕不开的课题。为此,2020年12月,《探索与争鸣》编辑部与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中国图书评论》杂志联合举办“算法社会:智能传播时代的文化走向”学术研讨会,邀请各领域专家,共同探索算法时代的文化走向与社会发展趋向。
王冬冬教授认为,算法时代,人们可以精确匹配到需求和偏好的信息,但算法局限于对人们过去行为的筛选和总结,使人们的未来面向被限定,自身理性逐步流失。因此,一场算法的“启蒙运动”亟待推动。周志强教授指出,算法社会中的文化逻辑在于算法置身于人们的生活体验之外,却承担了欲望客体的执行者功能,人们的经验(快感)必须借助算法才能按部就班地得以实现,算法社会呈现出一种“快感错位”的状态。彭兰教授呼吁培养一种与算法社会相匹配的算法素养。一方面要接受算法的存在,也就意味着要接受算法的基础——算法思维的挑战;另一方面要帮助人们认识算法可能带来的风险,提高防范、对抗风险的能力。孙萍博士认为, 在当下的数字社会,算法正在由工具、实践的层面抵达社会安排和制度规范的层面。人类在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捷生活的同时,也将个人对于生活的诸多决定权让渡给了算法。“算法化生存”将成为人类新的历史叙事模式。张跣教授通过对“量化自我”“受众劳动”“破坏性创造”三个概念的分析来寻找理解算法社会的新思路。他认为,算法社会的“破坏性”归根结底是一种“创造性破坏”,其带来的不是文化之死,而是更为多彩的文化。刘超教授指出,算法时代的知识体系和知识生产体系都发生了撕裂和异变,同时,算法造成了知识人与现实世界及意义世界的有机联系被剥离。应对这种挑战,需要理性、德性、人文、法律和制度的综合力量。王鑫教授呼吁转换理解的方式,她认为反思算法社会中人与算法之间“新困”的主旨不是解构而是建构,应超越主客二元对立模式,转换理解科技(算法)的观念,知道“算法想要什么”,并与算法构成和谐“共生关系”,这将成为解决人与算法困境的通路之一。王敏芝副教授认为,算法的快速发展使人的数据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个人信息也因此脱离个人控制,人逐渐成为“透明人”。当算法深度嵌入社会生活,需要找到自己的方式,让科技以最小的代价造福人类。汪靖博士认为,偏见不完全等同于歧视,偏见体现了技术的倾向性和价值观。面对算法偏见,我们需要认清在既定社会环境下的公平应该是什么样子,并努力减轻算法偏见的不良后果。
——主持人 张 蕾 孙冠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