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会议
徐勇, 燕继荣, 肖滨, 朱光磊, 郝宇青, 周平, 曹正汉, 陈军亚, 卢福营
2023(1): 4-38.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基层治理、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经过多年努力,基层治理体系得到完善,基层治理效能大幅提高。不过,基层治理中的权责失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治弱化、能动性不足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尤其是面对突发应急状态,基层治理体系的表现还不尽如人意,暴露出不少结构性问题。为及时总结基层治理实践经验、反思其结构性困境,《探索与争鸣》编辑部于2022年10月8日召开了“基层治理的结构性困境与出路”圆桌论坛,探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之道,本期刊发讨论成果,以飨读者。
徐勇教授指出,国家上层与基层的上下互动和基层社会的活力有序是基层治理的两大基本问题,其解决方式和结果受基层治理结构的支配。传统中国的基层治理结构属于板块结构,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是单向治理结构,改革开放后基层治理的基本走向是国家与社会的双向互动,实现政府、社会与居民的共建共治共享。燕继荣教授提出,基层治理的核心问题,一是“公益事业”如何促进,二是“公害事务”如何防范。其理想目标是,惩恶扬善,匡扶正义,尽可能使这两方面的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然而,现实中基层治理依然面临种种困境,需要持久的改革和创新努力。从根本上说,基层治理的水平取决于制度供给和政策供给能力。肖滨教授认为,当今中国基层治理的结构性困境依然是“事上”与“安下”的结构性紧张,即“事上,一针对千线;安下,小马拉大车”。这种困境根源于基层治理涉及的三层关系的紧张性,而调整目前国家治理体系的权力运行结构是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朱光磊教授强调,中国基层治理的传统特点是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职能广泛、负担过重,超出了它们的实际承受能力。基层治理负担过重的体制根源在于政府纵向间的“职责同构”。构建中国特色的政府职责体系是解决基层治理负担过重的根本出路。郝宇青教授指出,基层治理的主体面临三大困局:一是基层治理主体功能高度融合而模糊了各主体之间的边界;二是基层治理主体受制于“条”的操控;三是基层治理主体之间关系失衡。要破解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困局,可从制度、认知和实践三个层面着手。周平教授主张,今天乡村治理中的国家力量所要充当的不能是一个具体的管理者的角色,而应该是一个战略推动者的角色。不同的乡村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适应性配置,使乡村中的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在现代乡村文明的塑造中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曹正汉教授认为,现代国家建设不是国家单方面对社会控制的强化,而是国家与社会双向互动的增强。国家治理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既需要官治,也需要乡治,而且官治与乡治应相对分开,如此才能实现“天下治”。陈军亚教授指出,科层化的治理方式如何面对社会性的治理问题,是基层治理面临的结构性困境。构建一种能够不断容纳和回应内生于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变化和多样化的社会需求的结构性治理方式,是破解基层治理结构性困境的思路。卢福营教授则基于浙江省富阳区“家和智联”创新的思考,呼吁新时代中国基层治理应“找回家庭”。为此,要合理定位基层治理体系中的家庭,积极探索以家庭为单元的基层治理体系,有效提升家庭治理能力。
——主持人 杜运泉